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是世界上多数国家和地区的通行做法。开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既是全面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法律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兽医制度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的要求,更是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新型兽医制度建设的一件大事。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及《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农医考公告第35号)相关规定,现就202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山西考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试类别兽医全科类、水生动物类。
(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一
根据《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农医考公告第3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上海考区)成绩公布时间、合格分数线及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等事项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