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那场旷日持久的加多宝、王老吉诉讼官司吗?大部分人都认为加多宝虽然输了官司,却赢了人心,在营销上堪称高手。不可否认,企业参与法律诉讼有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其更像是商战中的一场事件营销,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红星资本局4月21日消息,近日,红星资本局从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获取到一份红牛案相关最新判决书。判决书显示,2022年10月31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天丝公司针对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侵害红牛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做出一审判决。
判决书上显示:2022 年 10 月 31 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天丝公司针对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侵害红牛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做出一审判决。
南方+记者获悉,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就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针对广东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珠海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广州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和广东永旺天河城商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于2022年5月7日作出粤0106民初15728号一审判决:华彬三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立即停止使用含有“红牛”字样的企业名称,同时判决华彬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天丝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219109003 元。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叶碧华 实习生赵婧轩 广州报道就广东红牛及相关公司被判赔2.19亿元一事,近日由华彬集团实际控制的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简称“红牛维他命”)发布《关于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声明》,称“该判决为一审判决,并不意味着该判决立即生效。
近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就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与广东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珠海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广州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和广东永旺天河城商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因为一份“50年协议书”的确认,中国红牛与泰国天丝的“红牛”纠纷又出现新进展。12月29日晚,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红牛”)发布声明称,公司已收到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法院认为“50年协议书”第一条有效,支持了中国红牛的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