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记者 徐驰)近日,新民App刊登《小区监控补光灯“晃人眼” 居民盼及时调整消除光污染》的报道,反映宝山区华灵路82弄南华苑小区内多只监控补光灯正对居民窗户,存在较为严重的光污染。记者跟进报道后,物业及时调整角度,居民们终于不再“晃瞎眼”。
大皖新闻 近日,家住四川成都美林国际小区的饶先生突然发现,小区道路边的一处监控设备似乎有点不一样,“之前监控设备一直是对着路上的,这几天突然发现朝着自己客厅方向时刻监控着。”这一变化让饶先生感到无法接受,在向物业反映后却并未得到解决。
近日,成都美林国际小区业主饶先生发现小区有监控正对着自家家门,他报警并前往监控室和物业中心维权,发现物业中心办公室的大屏正单独播放着自家的监控录像。监控视频显示,该监控正对着饶先生家的客厅及阳台,房子大门、走道、客厅窗户一览无余,并未拍摄到小区的公共区域。
5月27日,市民李女士拨打华商报24小时新闻热线029-88880000反映,称自己家住兴平市南关街道晶海大厦B栋,5楼住户架了两个对空的摄像头,还带探照灯,直接射在她家的三个窗户上,物业去说对方也不听。
极目新闻记者 杜光然近日,成都市新都区美林国际小区的业主饶先生发现,小区楼栋前的一处监控摄像头对准了自家阳台。他担心泄露隐私,便去找物业进行交涉,至今未得到解决。12月9日,极目新闻记者在涉事小区看到,确实有监控对准了饶先生家,不是行人的必经之路。
一楼业主为防楼上抛物,安装了摄像头处理安全与隐私之间的矛盾,要遵循法律确定的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摄像头一定要选择拍摄范围较窄的镜头,安装之前一定要跟邻居沟通好面对越来越多的网络摄像头、可视门铃、夜视广角猫眼,很多人害怕自己的隐私被侵犯,个人信息被泄露。
邻居家的摄像头对准了自家窗户,是监控还是偷窥?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安全意识的提升,智能门锁、摄像头等各种带有摄像功能的设备被用在家门口,但拍摄范围很可能覆盖到邻居家,因涉嫌侵犯隐私引发邻里纠纷冲突不断。近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就调结这样一起侵犯隐私权纠纷。
“邻居安装摄像头对准自家窗户,我感到隐私被侵犯。”近日,贵安新区的一小区业主向贵阳市融媒问政平台反映自己困扰已久的烦心事。对于这一问题,融媒问政记者也进行了走访调查,并邀请融媒问政观察员、贵阳市政协委员黄思逸,就家用摄像头的“边界”问题进行分析解读。
每天几点出门、和谁一起,甚至做什么事都被别人一一掌握,如此电影里的情节发生在了现实中。随着物业不断建立起技术优势,必须补齐相关法律短板,并由基层党委政府召集组建业委会,平衡物业与业主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倒逼物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更好保障业主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