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有了婚外情且向第三者转账妻子能把钱要回来吗?案情介绍甄美丽与贾英俊于2011年登记结婚。2021年初,贾英俊与同事小罗发展为婚外男女朋友关系。2022年6月至10月期间,贾英俊通过支付宝先后向小罗转账520元、1314元、10000元,累计金额达11834元。
一日夫妻百日恩,结婚后,二人组成新的家庭不分彼此,双方挣钱一起花。可偏偏是自己最亲密的枕边人为情人豪掷30余万,曾经的海誓山盟,如今只剩兰因絮果。当遇到现实版的“金屋藏娇”,身为原配的张小梅(化名)该如何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又可否追回?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正式施行,“第三者”这一老生常谈的“婚姻痛点”,又登上各大话题榜。根据这份最新的司法解释,夫妻一方私自将婚内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的,配偶有权要回;同时,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可以对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一方少分或不分。
婚姻中丈夫婚内出轨自愿转给异性的钱,妻子可以要回来吗?近日,温宿县人民法院阿热勒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丈夫婚内出轨给异性发红包而引发的矛盾纠纷。【基本案情】:麦某(女方)和阿某(男方)为夫妻关系,阿某系大型货车司机,长期在乌鲁木齐和喀什之间运货。
随着电子支付的普及,夫妻一方凭借转账记录向第三者诉求返还,对此该如何认定,实践存在争议。第一种意见认为,应根据转账金额大小来认定,金额较大认定为赠与,因该行为财产侵犯了夫妻另一方的合法财产权益,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其赠与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应予以返还。
今天(3月9日),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典型案例。邓某、董某系夫妻关系,二人于2008年9月登记结婚。2009年董某与黎某相识,交往后婚外同居并生育非婚生子女。2017年至2019年,董某通过银行,支付宝等方式向黎某转账合计5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