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从“成都住房公积金”微信获悉2024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执行标准通知发布其中明确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执行标准调整为31362元具体内容一起来看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执行
8月22日,记者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关于调整成都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对外公布。《通知》提到,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缴存人租住住房每月提取限额由1000元调整为12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44万元。
8月19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线值守《成都面对面·党风政风热线》节目时透露,对标上海等先进城市,成都将力争年底实现“按月冲还贷”及“按月租房提取”。资料图 邓伟 摄。届时,有“按月冲还贷、按月租房提取”等业务办理需求的职工,可通过成都公积金APP在网上直接申请,有相关协议、授权、查询,后台通过审核即可使用。据了解,“按月冲还贷”实际上是指按月提取公积金来偿还月贷款,相对于平常减轻了职工偿还住房贷款的资金压力。
封面新闻记者 姚瑞鹏 视频来源:成都公积金中心7月16日,记者从成都公积金中心获悉,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作出调整,为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相关调整工作原则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具体调整内容如下:一、调整内容(一)缴存基数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
近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文件,公布2021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执行标准。根据《成都市统计局关于2020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调整后的2021年缴存基数上限不超过成都市统计局公布的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5499元。
7月16日,成都公布公积金缴存最新标准,具体如下: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根据成都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执行标准调整为31362元。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执行标准的通知》(成公积金委〔2019〕2号)、《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公积金委〔2021〕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成都
成都住建消息,2022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执行标准及有关事项如下: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要求执行。
四川在线记者 范瑞鸣7月16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了2024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执行标准,具体如下: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要求执行。
日前,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指出,要大力支持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解决住房问题。8月12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明确在成都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付首付,有效减轻缴存人购房资金支付压力,新政从9月15日起实施。
为更好地推进“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增强制度吸引力、发挥制度功效和弥补现行制度短板,成都公积金中心坚持以“以缴定贷、以贷促缴、责权对等、严控风险”的总思路和“有政策吸引力、流动性可承受、与建制单位缴存体系相协调”的设计原则,积极做好灵活就业缴存人贷款制度设计和优化服务举措,切实支持灵活就业人员等新市民安居乐业,充分享受制度创新带来的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