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记者4月10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山东省人大原常委、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崔洪刚(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崔洪刚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正义网记者4月10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山东省人大原常委、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崔洪刚(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崔洪刚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记者 杨璐 济南报道4月29日,记者从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获悉,2024年“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强化教育提醒和警示震慑,严明纪律要求,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山东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典型问题。
2024年11月25日,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崔洪刚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崔洪刚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查封、扣押在案的赃款赃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