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虽不受法律保护,但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日前,天等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纠纷案,最终判令非婚生女儿小雨由原告刘玉抚养,被告黄海每月给付女儿300元抚养费,直至女儿年满18周岁。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夏红瑜 记者 毛晓华)女子在哺乳期内与丈夫离婚后,孩子判给女方抚养,于是到派出所要求将儿子姓改成自己的姓氏,公安局提出改名需要女子和前夫协商一致意见书等材料。而女子认为是对方故意刁难,将公安局告上法庭,认为其存在行政不行为的情形。
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决定、变更和使用的权利。生活中,因姓名权产生的纠纷多种多样。他人冒用自己姓名怎么办?子女可以随母亲姓吗?9月12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三起典型案例,阐释法律对姓名权的规定与保护。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法律解释:有三种情形可改成父母以外的其他姓本报记者调查发现:厦门人改姓申请非常少,一些派出所一年才一两例三种情形一 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姓氏延续“香火”回归祖姓 材料齐全双亲同意即可一位户籍民警告诉记者,今年有一家三口过来所里,要为小孩改姓,爸爸姓刘,妈妈姓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