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婚姻法》与《继承法》实际操作中自相矛盾产生拧巴的一个地方,大家看看是不是。许多离婚案例讲到:老人的遗产在没有遗产明确孑女“一人继承,其他人不得分享“这句话时,老人的遗产就会被认为是给夫妻双方的,离婚时被认定是婚后财产,配偶有权利分得一半遗产,这就自相矛盾拧巴了。
来源:【湖南日报】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欣然 通讯员 张明礼 吴春奕【故事】老人离世后,死亡抚恤金算遗产吗?子女和再婚老伴都来争,能否按照遗嘱来分配?近日,凤凰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死亡抚恤金引发的财产纠纷案件。吴老是凤凰县某乡镇的一名退休干部,与原配妻子育有五个子女。
由于二人未育有子女,且父辈及以上的亲人均已离世,故身后事由他们的兄弟姐妹负责操办。得知死讯后,兄弟姐妹们悲痛万分,但众人分散居住在国内外多地,多为行动不便、不能远行的老年人,经商议后,决定由庄先生胞妹庄婆婆、陈女士胞姐陈婆婆作为双方家属代表赶来广州料理丧葬、遗产继承等。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扩大民事行政检察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按照全国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要求,现开设“案说民法典”专栏,由重庆民事行政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着力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离婚、抚养费、监护、继承等等。根据《民法典》第1066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