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李宁艳)12月26日至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计划对电子税务局社保费业务系统、社保费管理客户端、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等相关系统进行停机升级,其间,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业务。
华声在线12月15日讯(全媒体记者 王亮 通讯员 田睿)记者今天从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了解到,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广大纳税人缴费人记得及时参保缴费,以确保正常享受社保权益。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联合发布通知,将我市用人单位11月费款所属期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缴费期限从11月30日延长至12月31日。通知表示,11月,部分用人单位因疫情管控、居家办公等方面的原因,无法及时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业务。
@刘女士:我是高新区某企业的社保经办人,公司刚开设,已经过了社保局每月固定扣费时间,请问首次开户缴费是否需要自行前往缴费?还是等待下月补缴社保?成都高新区:经核实,此诉求已分派税务局办理,了解到单位刚开设公司,已经过了社保局每月固定扣费时间,可自行在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扣款。
近日,吉林市医疗保险管理局提醒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一定要在当月及时缴纳次月保费。依据《关于印发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二十一条规定,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设置90日等待期,等待期以日为单位,从缴费成功次日起计算。
一、参保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1.本市户籍的成年居民。2.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1)本市户籍的未成年人;(2)父亲或母亲持本市有效居住证且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3.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停机的通告2024年4号为更好地提供社保缴费服务,确保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平稳运行,按照财政部调整规范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中补充保险科目相关工作要求,决定于2024年12月31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对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停机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