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霍布斯的主要哲学思想:社会契约论:霍布斯提出了社会契约论,认为人们在自然状态下生活在一种“战争”的状态中,为了逃避这种状态的混乱和不安,人们通过契约形成政府,将权力委托给一个集中的统治者来维持社会秩序和和平。
《霍布斯与自然法传统》,[意]诺伯特·博比奥著,何俊毅、琚轶亚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21年4月出版,226页,58.00元在今日的思想界,霍布斯被视为不可或缺的重要思想家。他所建立的近代社会契约论框架成为现代政治制度的重要来源。
托马斯-霍布斯的《利维坦》是一部极具影响力的论著,它认为恐惧是人性和社会背后的驱动力。本文探讨了恐惧在当代政治中的起源,认为霍布斯在《利维坦》中的论点,尤其是关于人类的主要驱动力,是对死亡和痛苦的恐惧这一信念,是将恐惧用作形成国家权力的工具的最持久、最具影响力的论述之一。
本书译者、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院周保巍副教授在接受《上海书评》专访时谈到:蒙克认为,在政治思想研究中,历史进路和哲学进路并不是一种非此即彼的排他性关系,而应该超越僵化的路线之争,维持同情性的、语境化的历史理解和理性化、逻辑化的哲学重构之间的创造性紧张,认真地对待彼此的批评和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