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向大家介绍三样革命性的新产品,具有触控功能的iPod、一台手机、一个突破性的网络通讯装置...这不是三台分开的设备,我们准备叫它iPhone”至此,手机开始由实体按键为主的功能机逐步转型为以触屏为主的智能机,一个全新的时代正式开启。
乔布斯曾表示“消费者并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直到我们拿出自己的产品,他们就发现,这是我要的东西”。他的成功证明他的想法是正确的,但一个成功的产品一定是要迎合消费者的需求,而乔布斯的这句话是建立在“消费者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的基础之上,是否与之相悖?如何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