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光明网2月16日,“微信支付宝回应追查个人收款码近4年数据”这一话题冲上微博热搜。 据媒体报道,近期有网络流传消息称,自2022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的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性收款。不仅如此,近4年的数据将被追查,一旦数额较大需按4.5%补税,还要缴纳滞纳金和罚款。
其中,围绕“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这一要求,甚至多次出现误读和谣言。在2月15日微信、支付宝双双辟谣“使用个人收款码要补税”后,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市场上已有银行借此推广旗下聚合收款码和数字人民币收款码,还有不少消息称新规执行后将利好各家聚合支付服务商,甚至是代办公司营业执照的中介也开始“蹭热度”推广自身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