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之间,时常产生矛盾的原因就是物业公司的收入支出不公开,是一笔糊涂账。而根据从这个开始实行的《襄阳市物业服务和管理办法》,六项信息物业公司必须公示。物业公司到底收了多少物业费,为小区业主服务到底花了多少钱,因为物业公司不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很多小区业主根本不清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了涉及业主知情权的内容,该司法解释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进行修正,其中第十三条的规定未发生变动。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机构,各物业服务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保障广大业主的知情权,提升物业企业的诚信服务意识,同时规范业主委员会运行,提高业主参与自治的积极性,共同打造全员参与、协商共建、公开透明、和谐有序的社区环境,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管理信息公开事项通知如下。
通讯员 宁楠根据全面推进“幸福家园”建设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推动物业服务质量提高,拉进物业与居民之间的距离,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7月29日,泰安市泰前街道向阳社区以“物业公开公示,服务进楼进户”为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幸福家园”主题共建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