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李某因改善居住条件所需,决定在宅基地新建房屋,与某建筑公司签订建造住宅楼承包协议,约定某建筑公司按李某提供的图纸施工,工程总价款为58.8万元事项。施工过程中,李某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后双方因房屋建设规格及质量问题发生争执,导致停工。
以下为每周答复精选:问:我是临高县多文镇红华居委会文瑞村村民,我申请在自己宅基地上新建一处住房,按住房规划和国土规划局的文件,本人符合“一户一宅”政策,本宅基地是村里集体住宅用地,每家每户都有一处,像这样的情况,该如何申请报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