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二孩政策”公开征求意见12月30日,山东省政府法制办就《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该稿,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
11月25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明确提出将延长婚假其中提到增加“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三日”。
7月28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2022年11月起,将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增加六十日产假,配偶享受不少于十五日陪产假,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育儿假。
齐鲁网9月18日讯 记者从省卫计委了解到,省卫计委将调研并尽快出台生育二孩女职工享受产假等待遇的政策;并将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独生子女奖励费资金来源和发放标准的并轨;协调有关部门,争取将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费纳入社保统筹基金列支。
大众网记者 刘元迪 临沂报道“随着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目前出生人口呈现持续下降的态势,鼓励生育刻不容缓。”2月1日,临沂市人大代表、临沂沂州医院副院长兼产科主任江照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今年参会,江照华将关注点放在了提高生育率方面。
1月18日上午,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的主要内容是明确婚假,同时对生育支持措施等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本决定自1月18日公布之日起施行。
针对育龄家庭面临的新生儿看护问题,政协委员建议——与时俱进优化升级生育假期“建议从国家层面进一步延长产假时间,统筹规定陪产假法定天数,保障生育夫妻有更充足的看护时间。”针对许多育龄家庭面临的新生儿看护问题,山东华信工贸集团董事长、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董事长拜文汇委员提出建议。
来源:【贵州广播电视台-动静新闻】1月18日上午,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明确婚假: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