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承继原《婚姻法》规定的子女类别区分制度,依然把“生子女”区分为“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并试图实现对非婚生子女的特别保护。亲子关系法律构建的准据主要是血缘及血缘拟制,而非父母之婚姻,并且其价值目标正从血缘真实转向子本位导向的家庭和平。
两孩子相隔五岁多,生育老大的时候,结婚不久才刚安家,我们两夫妻也算白手起家,原生家庭都很穷,父母几乎都属于我不想动,但是我下个蛋,这颗蛋得飞,还得高飞的想法,从实际利益来说,给我们提供不了任何帮助,但是推卸责任找麻烦倒也算一把好手。
我觉得区别还是很大的。首先孩子生出来都需要母亲十月怀胎一点点长大,母亲无私将自己身上精血输送给孩子,孩子在母亲肚子里面能感受到母亲悲喜,甚至母亲讨厌食物和喜欢食物通过羊水都能吃到,假设一个母亲孕期不挑食那么孩子也会不挑食,如果母亲挑食那么孩子出生后也会挑食。
“早生娃好,还是晚生娃好”这个话题,一直都是社会焦点,女人生孩子几乎是不可避免的,这一点毋庸置疑。然而,网上吵了几十年,也没给出明确答案,有人说年轻一点好,二十多岁是社会常态,年轻人精气神足,扛得住折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