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9月11日讯 昨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镇江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因未有效检查监督个人贷款使用情况,贷款资金被挪用,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镇江监管分局罚款35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4年9月3日。
王毅 丁纳微“我们现在种植了2万多亩水稻,亩产达1100斤,通过数字化管理,大大提高了劳动效率,有效带动了周边农民致富。”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江苏镇江80后“新农人”,镇江润果农业合作社董事长魏巧走进人民大会堂,讲述自己“科技种大田”的故事,得到了中央主要领导的肯定和鼓励。
扬子晚报网9月12日讯(记者 万凌云)9月12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镇江监管分局获悉,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因“未有效检查监督个人贷款使用情况,贷款资金被挪用”,被该局处以罚款35万元。
中国青年网讯 9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常州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镇江监管局对外公示了多张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公开表显示,4家银行因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共计被罚没243.815383万元,同时,多名相关机构负责人受到了警告或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