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7日电 据山东高法微信公众号消息,2024年3月27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宋淑启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宋淑启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受贿所得财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据“山东高法”官微:2024年3月27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宋淑启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宋淑启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受贿所得财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央视网消息:据“山东高法”消息,3月27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宋淑启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宋淑启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受贿所得财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山东省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宋淑启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宋淑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新华社济南3月27日电(记者杨文)3月27日,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宋淑启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宋淑启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受贿所得财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11月17日,正义网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山东省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宋淑启(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滨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