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声在线】华声在线全媒体记者 刘家璇 通讯员 邹晴【故事】2023年3月19日,林玲通过中介公司与买房人曾翔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曾翔在同年6月30日前支付首付款。支付首付款的前提是,曾翔得先卖掉他名下现有的房子。合同签订后的第二天,曾翔向林玲支付了3万元定金。
(本文原载于微信公众号“邦地产”real-estate-circle)上海地铁里有两个人热烈地讨论着最近上海市住建委出台的一项新举措:上海今年将由官方牵头,成立监管平台,监管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他们疑惑这项政策为何出台,是否跟整顿上海中介行业有关?其实,关系可能真的很大。
房主找到中介公司想卖掉房屋,中介公司一般是找到想买房的消费者撮合交易,这一过程通常需要一段时间。但最近,四川成都的几位卖房者发现他们得了个大“便宜”:有家公司愿意全款收房,房子卖出前还提前付给房主首付款。
男子付了20万元首付款,却迟迟没等到交房通知,来到售房部一看,才发现自己选中的房子早已被售出,业主却不是自己。这是怎么回事?原来,之前服务周到体贴,不仅能“代缴首付”、“税款”,还能帮助“修缮房屋”的中介朱某,只是想骗他们一些首付款和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