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新闻网讯(帮办记者 王艳珅)昨日,宿城区幸福街道的刘先生拨打晚报热线称,他在2012年买了套房子,贷款买房时尚未结婚,房产证上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现在结婚以后,刘先生的妻子单位正常缴存公积金,刘先生妻子想支取她的公积金用于还贷。
审理中,经鉴定,前述房产中由阿琴使用个人婚前住房公积金还贷所产生的房产增值部分为37万元,双方对阿琴投入的8万元及相应增值部分37万元的归属各执己见。我觉得生命是最重要的,所以在我心里,没有事情是解决不了的。
案情简介小王(男化名)与小丽(女化名)于2022年12月办理结婚登记,婚前小王支付30余万元首付按揭购买了一套房屋,小两口办理结婚登记后两个月,小王用自己婚前的住房公积金5万余元一次性结清了房屋剩余贷款,并办理了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
来源:【赣南日报】近日,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咨询,他是一名现役军人,于2022年4月用部队的住房公积金在赣州经开区贷款买了房,购房两年来一直用银行卡内存款来还房贷。2023年底他结婚了,妻子是赣州一市直单位职工,没有购房,住房公积金已缴满一年。想知道能否用配偶的公积金来偿还房贷?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通知,为方便申请人贷款还款,增加冲还贷提取方式,7月1日起实施。时间方面,冲抵日为每年1月和7月合同约定还款日,对于符合冲抵条件的,从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资金进行冲抵,若借款人夫妻双方均符合冲抵条件,先从主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冲抵,再从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冲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