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作为社交通讯平台,已经成为日常沟通联络的重要工具,不少人的微信中,都或多或少有着各式各样的微信群,微信群可以共享信息资讯,便利沟通交流。但有些人在微信群内肆无忌惮,发表不当言论,甚至辱骂他人,这样的行为侵犯他人权益,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18年在双方劳动争议诉讼期间,张某找到电视台新闻栏目求助,公司也主动联系电视台要求提供新闻线索,在播出的新闻报道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某表示“张某以劳动碰瓷为生的,其是抱着诈骗碰瓷来的”,质疑张某没有固定职业,以碰瓷为目的。
张某系南昌某公司(已注销)的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该公司开设了教育培训项目。李某在该公司所属的培训中心担任老师,双方签订《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作为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但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李某多次通过微信向公司请假,双方协商由李某自行找代课老师,支付代课费用。
“公司违法对我作出降薪降级决定,工会不仅未依法监督、纠正,反而不作为乱作为,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9月15日下午,李先生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他起诉深圳市特区建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建发)工会委员会一案立案近一年,希望尽快判决。
工作与名誉:权利与声誉的博弈引言:在现代社会,工作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工作岗位的离职引发的纠纷以及名誉权被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个真实案例,探讨工作与名誉之间的关系,并深入思考工作经历的真实性、言论自由以及个人声誉的维护问题。
员工因对管理不满、讨薪不成等原因发帖批评公司,有的被判名誉侵权有的被认定合理合法“吐槽东家”有边界 侮辱诽谤要担责阅读提示专家认为,法院应严格对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认定,适当弱化对法人名誉权的保护尺度,充分考虑劳动者的合理怀疑权利。
上下级发生龃龉不合,被领导爆粗辱骂后迟迟等不到道歉,23岁的江西小伙小港(化名)为讨公道,一纸诉状将上司刘某告上法庭,要求其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最终获得法院支持,小港的经历也被网友们戏称为“00后整顿职场”。
阅读提示专家认为,法院应严格对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认定,适当弱化对法人名誉权的保护尺度,充分考虑劳动者的合理怀疑权利。“公司管理混乱,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发到网上提醒求职者‘避坑’,被公司威胁起诉怎么办?”“因为拖欠工资,把公司名字发到网上被起诉侵犯名誉权,要求赔偿两万元要给吗?
上下级发生龃龉不合,被领导爆粗辱骂后迟迟等不到道歉,23岁的江西小伙小港(化名)为讨公道,一纸诉状将上司刘某告上法庭,要求其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最终获得法院支持,小港的经历也被网友们戏称为“00后整顿职场”。
据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上下级发生龃龉不合,被领导爆粗辱骂后迟迟等不到道歉,23岁的江西小伙小港(化名)为讨公道,一纸诉状将上司刘某告上法庭,要求其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最终获得法院支持,小港的经历也被网友们戏称为“00后整顿职场”。
最近,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审理的一起侵犯名誉权案引发了诸多关注——王某与黄某在北京一家公司共事多年,后因怀疑黄某泄露了其行程信息,王某多次在公司多个微信群中对其进行侮辱、诽谤,使用了“内鬼”“汉奸”等字眼,还煽动公司及行业内其他人对黄某进行辱骂。相关行为导致黄某情绪激动,割颈受伤。
来源:【昆明日报-掌上春城】分享生活,表达情绪……朋友圈常被认为是个人的“专属地盘”但是网络世界纷繁复杂却绝非“法外之地”近日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2022至2024年度精品案例中一名员工就因为一条朋友圈被老板告了原被告双方原为同一家公司的老板和员工,因追讨薪水问题发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