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邹明强 通讯员吴峥峥 杨兰)湖北武汉一名搬运工入职两个月不慎受伤致十级伤残,在未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的情况下,“法院+工会”日前助力其获赔10万元。2020年5月,搬运工魏某入职某物流公司,两个月后,在一次搬运货物过程中,被掉落的保险柜砸伤左脚脚掌。
造成十级伤残、赔偿11万余元,起因竟是儿童在医院随地小便……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审理并公布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案件。当事人刘某在某医院挂号时踩到地上一滩“水”后滑倒摔伤,经调取监控发现竟是儿童随地小便所致,法院判决儿童监护人承担70%的赔偿责任。
小区的保洁员拖地湿滑导致业主摔倒,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物业公司赔了6万。吴大爷今年72岁,和子女住在一起。2023年7月,吴大爷独自下楼买菜后返回居住的小区楼栋,刚走进一楼大厅,吴大爷脚下一滑,瞬间摔倒,不能起身。吴大爷连忙呼救,周围群众将吴大爷送到医院治疗。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2月20日讯(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田媛媛)为了赶时间,外卖小哥不仅超速,还逆向行驶,结果撞上了70岁的李奶奶。此事一出,外卖小哥所属的电商平台、发工资的公司、日常管理公司和保险公司都被告上法庭。到底该谁来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