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河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获悉,为确保2024年清明节及五一假日期间高速公路通行安全,京津冀三地发布高速公路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的通告,自2024年4月4日0时至4月6日24时、2024年5月1日0时至2024年5月5日24时,实施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限行措施。
通告称,为有效遏制危险品运输车辆夜间疲劳驾驶事故多发的势头,根据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公安机关综合考虑相关因素,确需对通过高速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依法采取限制通行措施的,限制通行时段应当在0时至6时之间确定”规定,甘肃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研究决定,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将《关于危险品运输车辆夜间限时通行的通告》规定的在全省高速公路和国道上,各类载运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的机动车禁行时间由“每日零时至5时”调整为“每日零时至6时”。
清明假期即将来临,为全力以赴做好清明假期交通安保工作,落实交通事故“减量控大”要求,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清明假期平安、畅通出行。3月28日,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新闻媒体通气会,介绍了今年清明假期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情况,通报了清明假期“两公布一提示”相关内容。
为有效遏制危险品运输车辆夜间疲劳驾驶事故多发的势头,根据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公安机关综合考虑相关因素,确需对通过高速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依法采取限制通行措施的,限制通行时段应当在0时至6时之间确定”规定,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研究决定,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将《关于危险品运输车辆夜间限时通行的通告》规定的在全省高速公路和国道上,各类载运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的机动车禁行时间由“每日零时至5时”调整为“每日零时至6时”。
据兰州晨报报道为有效遏制因夜间疲劳驾驶导致危险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高发的势头,4月23日,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通告,即日起,在我省境内高速公路和国道上对危险品运输车辆实行夜间限时通行。
2023年清明假期即将来临,为做好清明假期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甘肃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发布清明出行“两公布一提示”,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出行路线、尽量避开高峰易拥堵路段,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据“南山故园”工作人员统计,截至27日上午11时,墓区每天接待的车辆已经多达6000余辆。◆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危险路段及事故易发路段1.国道312线大同段,红城段,苦水段;2.七道梁路段、龚湖公路黄峪段;3.红古镇王家口公铁立交桥急弯处;4.平安镇河湾丁字路口路段;5.红古镇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