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招生要求,结合扬州实际,今天,扬州市教育局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明确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的通知》。1.
7月24日,记者从云南省招生考试院获悉,我省2023年高考工作圆满完成了考试实施、网上评卷、分数公布和志愿填报等前期工作,转入招生录取阶段。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从7月6日开始,计划于8月23日结束。
“尚未全面取消体育、艺术等加分项目的地方,将从今年起逐步取消”。省教育厅要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必须以中考成绩及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为录取依据,不得录取无中考成绩的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单独组织招生考试或依据竞赛成绩单独录取;不得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前以任何形式提前录取。
日前,安徽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对招生行为做出严格规范,明确划定十项禁令。根据通知,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
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超范围招生;2.严禁招生工作结束后,学校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已被民办初中录取但放弃入学学生的空余学位不再补录;3.严禁学校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进行补录;4.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5.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
红网时刻娄底5月12日讯5月11日,记者从娄底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了解到,日前,娄底市教育局和娄底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出台了中小学招生工作“十条禁令”,严查严处可能出现的中小学招生违规现象,以保障学生正当权益,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建设和谐社会。
为做好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近日泰安市教育局出台“十条禁令”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一是严禁违规招生宣传。不得擅自在公共媒体发布招生广告或向社会散发宣传材料,确需发布的,须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
来源:【宁夏日报】近日,宁夏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严守“十项严禁”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
湘潭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湘潭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湘潭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潭教通〔2024〕30号)《湘潭市2024年义务教育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管理工作。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纳入“石家庄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服务平台”,统一管理、统一发布招生信息、统一填报志愿、统一招生进度、统一按照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录取,未经“石家庄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服务平台”录取的学生,将不予认可,不予注册学籍,并不予办理初中学籍档案转移。
红网时刻新闻5月26日讯(通讯员 盘海军 邓谢慧)5月24日下午,双牌县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阳光招生工作会议在县教育局召开。县教育局班子成员、县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组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全县各初中学校校长、教务主任、班主任及县职业技术学校校级干部、招生就业办公室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