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2月26日消息(总台记者钱成 王利 谢元森)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张家湾派出所破获一起销售假酒案件,犯罪嫌疑人周某将其租住的房屋用于存放和销售假酒,房屋出租人谭某从未进行检查,没有尽到法定的安全管理责任。
大众网记者 侯祥家 见习记者 王睿刚 通讯员 朱有祥 青岛报道企业采用租赁、承包、合作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严禁以租代管、以包代管。有些生产经营单位只管收取租金或者承包费,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问题不闻不问,导致安全隐患大量存在。对于这种现象,法律法规说:“No!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这是古代防火打更词,而在现代社会,因为电路或者电器故障引起的火灾是触目惊心,那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又该如何划分?今天我们来看看房东薛先生家的遭遇。这是上诉人薛先生的代理律师在二审时的陈述。
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时,外窗窗户在开窗时意外坠落,致使他人财产损害,此时房屋的出租人、承租人是否应当对此承担责任?6月29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近日,在北京三中院审结的一起案件中,承租人卢先生在开窗时,窗户忽然脱落并砸坏了张先生在外停放的车。
中新网四川新闻11月18日电(吴平华)近日,成都市青羊法院审理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因外来不明火种引燃阳台内可燃物,大火蔓延烧毁屋内物品及部分装修。火灾后,租客认为房屋损坏未恢复正常,要求解除合同并搬离房屋。房东则要求租客修复房屋赔偿损失。
不按规定登记租住人员信息、出租住房存在治安隐患、单位承租住房当宿舍未履行安全管理责任、未获公安许可擅自经营、集中出租住房不符合治安管理规定、违反规定出租短租住房……北京市公安局15日梳理公布了六类违反出租房屋治安管理的情形,提醒广大出租人、承租人履行安全责任。
基本案情房东王某将自有房屋租给何某,房屋租赁期间,该房屋发生火灾,屋内财物严重损毁,后经某消防救援大队作出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原因为遗留火种引发火灾。租客何某在承租期间,未对该房屋的使用和管理尽到职责。为此,王某将何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何某赔偿因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