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日,小李酒后与公司主要领导发生争执,6月29日,公司人力资源部向小李发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告知因小李未在公司通知返岗的时间内到岗履职,也未到约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遂于7月1日解除与小李的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相信大多数企业来说,工会的作用无外乎是发发节假日福利、组织看看电影。不信我们来看一个真实的案例:任职某建筑公司采购部副部长的刘某,在2018年4月因工作调动的原因与直属领导发生争执后,便一直以身体状况不佳为由请休病假。
3月10日,江苏省扬州某机械公司女工周女士的丈夫再次来到市总工会,当面把一面绣有“有求必应、用爱普法”的锦旗送到了市总工会法工部长严婷的手上,并且连声表示:虽然妻子工作的企业没有建工会,但市总工会面对职工工伤待遇不落实的问题,毫不犹豫地出手相助,几次三番到企业普法调解,最终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