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我们这里农村老人说:解放前农民掌握的土地很少,很多农民都没有土地,只能租种地主家的土地种,那时候地租是30%左右,就是说按照正常年景、比方说一亩地平均打500斤粮食,你就交150斤粮食给地主当租子,当然,农民也是可以和地主谈判的,就是说好地按30%地主收地租,如果是土地贫瘠、地主也可以少收一些地租、比方说收20%。
前些日子老家的人通知我回去处理山场林地纠纷,我觉得政府发的林地使用权证都发给我了,还需要重新划分吗?但老家人说你还是回来一趟吧,回来就知道了的。我于是就带着疑惑回了老家。回到家一问才知道原来我所分到的山场林地在解放前是属于一户地主家的,现在他们要收回去,这真是咄咄怪事。
1948年夏天,大地主儿子马仁礼从北平高校图书馆请假回到山东黄河岸边山区麦香村,这里还是白区没有解放,可是他从北平回家的路上,看见了解放区打土豪分田地的土改运动。他担心八路军来到本县以后搞土改、没收他家百亩土地、逮捕批斗他爹。
提起解放前的地主,一般人都认为,他们拥有大量土地,家大业大,吃喝不愁,家里有花不完的钱,仓中有吃不完的粮食。由于有多子多福的观念,他们除了娶一房正妻外,还可以纳妾一至数房,以保证家族人丁兴旺,传宗接代,香火不绝。问了一下家乡的老人们,事实并非如此,不是每个地主都能纳妾的。
本人70后,西平陈老庄人,从儿时记事起,常听奶奶爷爷和庄上的长辈们讲村里地主老财的往事,他们有的是老财们曾经的长工,有的是他们的后人,我听过长辈们亲身经历的讲述,也从西平历史文献中得到了佐证,还目睹过80年代扒地主解放前留下的浮财的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