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晚,南宁一女子的手机遗落在南宁地铁1号线火车站商业街内,被一名男子捡走,而该男子却向她索要5000元“辛苦费”。女失主和民警多次与捡走手机的男子沟通未果,对方关手机玩失踪。最终,民警找到该男子,对方归还手机。
拾得手机拒不返还?法院这样判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三百一十六条……之规定,判决如下:由被告邓某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赔偿原告陈某所遗失手机的损失8500元。”近日,贵州省石阡县人民法院法官到石阡县泉都街道银丰村宣判了一件不当得利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