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五支队新增区间测速设备的公告为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行车秩序,促进驾驶人文明出行,保障辖区高速公路安全、有序、畅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条、3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8条,《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第3条、1
为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行车秩序,促进驾驶人文明出行,保障辖区高速公路安全、有序、畅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条、3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8条,《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第3条、18条、33条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相
讷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上级交管部门非现场违法抓拍设备入网使用管理要求,经黑龙江省计量检定测试研究院依据JJG006--2017《机动车区间测速监测系统检定规程》对讷河市嫩双公路113KM+155M至长讷公路172KM+450M、长讷公路172KM+450M至黑双公路362KM+600M、嫩双公路113KM+155M至嫩双公路140KM+695M、嫩双公路148KM+537M至嫩双公路158KM+895M、嫩双公路106KM+193M至嫩双公路92KM+960M、讷五公路0KM+40M至讷五公路19KM+216M讷五公路19KM+216M至讷五公路40KM+940M、嫩双公路113KM+155M至三莫公路1187KM+820M、三莫公路1187KM+820M至三莫公路1165KM+172M、三莫公路1210KM+498M至三莫公路1223KM+748M双向电子抓拍设备进行检测检定,全部设备符合通用技术要求,区间行驶时间间隔误差和现场区间平均速度误差均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