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使用专项基金开展退役军人创业扶持和困难帮扶工作的有关情况,并修订出台《关于使用专项基金开展退役军人创业扶持和困难帮扶的实施意见》,意见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日前,青岛市出台政策,从今年8月1日起,再次提高残疾军人、“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60岁以上农村籍老年义务兵、在乡老年烈士子女等8类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惠及全市4.2万余名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近日,青岛市印发《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从2021年8月1日起,再次提高残疾军人、“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参战涉核退役人员、60岁以上农村籍老年义务兵、在乡老年烈士子女等8类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平均增幅10%,预计全年将增发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1890万余元,惠及全市4.2万余名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8月10日,记者从德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获悉,根据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德州对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进行了调整,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补助的基础上,自8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390元。
近日,山东省临沂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继续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这是临沂市自2006年以来,连续11年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大众新闻·大众日报 2024-12-25 08:09 全网阅览量:2657近日,省退役军人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明确从2024年8月1日起调整我省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近日,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委组织部和省财政厅联合发布了《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我省将对包括残疾军人、烈属在内的优抚对象的生活补助进行重要调整。
记者从退役军人事务部获悉,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明确从2024年8月1日起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及时足额将抚恤金和生活补助金发放到位。
国家补助标准就是把铁尺,任何一个地方,只能等于或者高于国家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今年的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金调整之后,过去了有20天的时间。这个周,我陆续地看到全国有多个省份,都发布了本省的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金的调整方案。
11月9日,青岛市退役军人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自今年8月1日起再次提高全市8类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将惠及全市4.2万余名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