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相关要求,该中心深度优化公积金政策,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支持缴存人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工作
12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文件提出,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额度。调整前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不超过账户余额20倍”,调整后为“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5倍”,自发布通告之日执行。
呼和浩特出台购房新政以期激活房产市场(北疆新闻资料图片)北疆新闻呼和浩特9月23日消息(记者 吴汇慧)9月23日,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
据微信公众号“鄂尔多斯住房公积金”11月1日消息,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本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鄂尔多斯市还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据包头发布10月14日消息,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教育局及市财政局四部门联合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提振市场信心,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在购房贷款和购房优惠方面,为减轻购房者的经济负担,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包头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购房首付款压力,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经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五届第四次会议研究通过,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现推出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
央广网鄂尔多斯11月4日消息(记者刘欣荣)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文件提出,支持“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
近日,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住房公积金惠民新政策,支持合理住房消费需求。新政涵盖提取、贷款各环节,重点向军人、多子女家庭、新市民等群体倾斜。 提取政策实现“三放宽”: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购买公寓纳入提取范围;同一套住房在有效期内可多次提取。
9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发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业务的通知》,规定从当日起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呼和浩特市四区(新城区、赛罕区、回民区、玉泉区)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3月24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相关要求,该中心深度优化公积金政策,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支持缴存人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推进灵活就业人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教育局及市财政局四部门联合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提振市场信心,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01提升公积金贷款额度为减轻购房者的经济负担,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包头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
在2月初《南京市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中提及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之后,2月27日,南京披露了相关实施细则,对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具体来看,对于购买新房的,购房职工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并携带相关资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