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3月16日公告,当日收到的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查明公司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对此,证监会将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当晚,上交所向东方集团下发监管工作函称,东方集团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东方集团公告称,公司于3月1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公司通过人为增加业务环节或虚构业务链条等方式,长期开展农产品融资性贸易和空转循环贸易,导致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又有两家A股上市公司或已提前锁定面值退市。*ST东方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 或已提前锁定面值退市3月28日,*ST东方(600811)再度以跌停收盘,股价报0.58元/股,这已是该股连续第1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
东方集团(600811.SH)收到证监会处罚告知,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十余万投资者权益如何保护?3月16日晚间,东方集团公告称收到证监会发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称《告知书》),认定公司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东方集团四年时间内虚增营业收入161.
面临双重退市风险的*ST东方(600811)提前锁定退市。因近期连续跌停,*ST东方股价已连续10个交易日低于1元。截至3月28日收盘,公司股价报0.58元/股。即使后续10个交易日连续涨停,*ST东方股价也回不到“1元线”,将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
每经AI快讯,*ST东方(600811)3月31日晚间公告,公司股票2025年3月31日收盘价为0.55元/股,已连续11个交易日低于人民币1元,即使后续9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日)连续涨停,也将因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而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
本报记者 毛艺融距中国证监会通报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股票代码:600811)财务造假案阶段性调查进展两周后,针对其财务造假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接踵而至,对公司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程序也相应启动。
每经AI快讯,3月25日,*ST东方(600811.SH)发布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公司长期开展虚假销售业务,导致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东方集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财联社3月16日电,东方集团(600811.SH)公告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于3月1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994年上市,至今已有31年的*ST东方(600811.SH)已锁定面值退市结局。3月28日,*ST东方公告称,今日收盘价为0.58元/股,已连续10个交易日低于人民币1元,即使后续10个交易日连续涨停,也将因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而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