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荆门日报-荆门新闻网】发抖音讨债用了侮辱性文字,这是否属于侵权行为?近日,沙洋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杨晓文于庭前成功调解此起侵权纠纷,双方握手言和。即便如此,杨晓文明确指出,发抖音者涉嫌侵犯他人人格权。
近日,一位山西小伙火了!小伙在视频简介中说,单位要求每天发抖音。然而小伙发的视频都是在吃东西。网友:你是不是理解错了!房子卖不卖出去不晓得,吃播干得不错!对于突然走红,小伙表示:没有团队没有包装,领导让拍视频是真的。希望将快乐永远传递下去!
中新网新疆新闻5月28日电(黄根喜 普丽志)随着抖音等短视频平台的普及,人们只要用手机简单操作,就能轻松制作一段视频并上传到互联网。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内容都可以随意发布,稍不留神就可能踏入侵权雷区。录制谩骂、侮辱他人的视频上传到抖音,是否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