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的地全部流转出去,每亩地流转租金每年1000元左右。年底还能跟着村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分红300-500元,收入比过去增加了好多。”近日,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八一乡联丰村68岁村民丁文学说。八一乡联丰村有耕地9644亩。
今年,我市土地流转面积达496.41万亩,签订土地流转合同10.75万份,合同面积为386.69万亩。 我市土地流转主体主要是农牧业企业、农牧民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和农户。其中,农户之间互相流转的面积占比较大,达57%;流转入企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的面积分别占25.6%、13.
为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推进城镇建设步伐,提高乌拉特中旗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将下列范围内地块1宗国有建设用地拟划拨,具体情况如下:拟划拨地块名称,面积2892.14平方米,具体位置:位于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镇规四街南、规五路东,四至:东至甘其毛都口岸派出所、西至规四路、南至规五路、北至甘其毛都口岸人民法院,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项目依据文件《内蒙古自治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关于变更“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镇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的批复》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条规定,为实施城市规划的需要,经临河区人民政府批准,将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依据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关于收回临河区丰河路东、乌兰布和路西、利民街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的批复》批准,决定收回临河区丰河路东、乌兰布和路西、利民街北国有土地使用权。
地块情况:地块位于陕坝城西村境内共有400.9285亩土地,其中耕地280.0902亩,树地120.8383亩,具体四至界限为东:邻站前大道、南:靠村庄、西:邻经一路、北:靠村内小油路,地块现为耕地、林地,承包者只能按照现地类作农业种植,不得在地块上新建建筑物、构筑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为实施城市规划的需要,经临河区人民政府批准,拟采取拨用方式供应以下一宗集体建设用地,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依据《临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关于临河区八一乡星光村八组集体建设用地拨用供地的请示>的批复》批准,决定同意将临河区八一乡星光村八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拨用给巴彦淖尔市草原启超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实施年产10000吨动物油脂存储与中转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