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范某有一子一女(小美)亲生子女,并有一个养子小刚,亲生儿子意外去世后留有一子,即范某的孙子小帅。2023年,范某去世,留有两个存折共计24万余元,存折由养子小刚保管,另有一张4万元存单由女儿小美保管。因遗产继承问题产生纠纷,小美、小帅将小刚诉至信阳市平桥区法院。
来源: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儿子与母亲争吵后 签订家庭协议 “生老病死与己无关” 母亲去世后 儿子可以继承 母亲的征收款、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吗 近日 湘潭县法院审理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 基本案情出生于1933年的王某,生前共育有一对双胞胎儿子,长子朱大,次子朱二。
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房产证是儿子的,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和我个人的理解,这套房房子属于男方的婚前房产,虽然房产证是老人的儿子,但老人是具体出资人,这可以理解为一种馈赠方式,儿子死亡以后,老人可以改变馈赠对象或是收回自己使用,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这套房子应当归男方父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