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参与“消费返利”获高额回报?当心,这可能是非法集资!俗称的金融牌照是指相关机构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从事特定的金融业务的许可证,由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颁发。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靠谱吗?
来源:【淄博日报-淄博新闻网】淄博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颜慧随着虚拟货币、区块链概念的兴起,一些不法分子打着“虚拟货币”“区块链”的旗号,以高收益、高回报为诱饵,大肆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此类活动主要有哪些特征?网络化、跨境化明显。
当非法集资披上虚拟货币的“外衣”,不明真相的投资者,很容易便掉入一场被精心编制的“美丽骗局”。最近半年多来,网络上出现一款名为“MCKA魔咖”的虚拟货币项目,为山东凡新区块链科技有限公司开发,打着区块链技术的模式,宣称月收益率高达22.
近年来,区块链技术成为了互联网领域炙手可热的前沿科技,在互联网创新领域具有非凡的作用,呈现出“后互联网时代”的发展趋势,区块链作为新兴事物,与之相随的区块链实践应用场景在不断扩展,以区块链作为技术基础的数字货币层出不穷,开发的币种更令人眼花缭乱。
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刘青霞整理)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主要有以下特征:网络化、跨境化明显。
短短一年时间,发展会员200余万人,层级关系高达3000余层,涉案金额148亿多元…2020年 9月26日,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一起披着“区块链”外衣的网络传销案作出判决:被告人陈浩、丁华清、彭义先、袁莉等14名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告人陈滔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判处上述人员二年至十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涉案赃物、赃款及孳息、犯罪工具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近些年,区块链火了,蹭着这股热度,部分非法活动似有卷土重来之势。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甚至出现类似“《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已过时”等言论。
“蜜蜂计划”将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为主导,联合各级金融监管部门、街道社区、金融机构、新闻媒体力量,以广大为服务对象,普及金融安全知识,倡导理性投资,构建多维度、多场景的金融消费者教育保护体系,将优质公益性投资者教育内容传播给居民百姓,促进基层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记者调查发现,随着虚拟货币的兴起,一些诈骗团伙开始利用虚拟货币转移、洗白赃款。犯罪分子为了隐藏身份,常常使用名为“跑分”的洗钱手段:利用互联网平台广泛发布兼职信息招募社会人员,通过交易平台买卖虚拟货币,最后由兼职者提现到跑分平台的钱包地址,兼职者中不乏学生群体。
日前,江苏省泰州海陵警方在“净网2020”专项行动中再传捷报,海陵警方在江西鹰潭、海南海口和江苏连云港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摧毁了一个利用黑客手段盗号、撞库,并通过区块链数字货币交易平台销赃的犯罪团伙,涉案价值2300万元的雷达币7.6亿个。
近日,徐州警方打掉一个利用网络平台盗窃他人虚拟货币的犯罪团伙,8人落网,涉案金额500余万元。家住徐州市铜山区的梁某通过网络在某区块链数字货币交易平台上购买了1600余个网络虚拟货币,“时值”1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