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九派新闻微博 9月1日,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王某与殷某于2016年相识,王某于2016年12月向殷某支付彩礼10万,次年1月举办婚礼。因王某未达法定婚龄未办理登记手续,2017年5月二人育一子。3年后二人因感情不和分居,分居期间孩子随王某生活,双方始终未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