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2日,在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看守所,主审法官对25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成员成员宣读一审判决书。 (人民视觉/图)近年来,刑事诉讼法持续修改完善,一些长期困扰律师辩护的难题,如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等,正逐步在法律层面得到解决。
一、非法证据排除案件裁判规则第1条以严重损害本人及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相威胁,或者以法律禁止的方法、以社会道德难以容忍的方式进行威胁,应当认定威胁达到严重程度,属于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所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应当予以排除。【规则描述】威胁属于非法取证方法,为法律所禁止。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2024年9月2日印发 法发[2024]12号)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