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研究人员一直忽视一个重要的名词——“灵和”,该词长期被道教界、道教研究者遗忘甚或忽略。关于“灵和”一词,通常的释义有:其一指柔和恬淡、清心寡欲的修养;其二指祥和的政治气氛;其三引申为和谐协调;其四指古代善琴者,此外还是“殿名”,并用以指代“柳”。
字源:本义为“神灵”。字的上部表示细雨迷蒙,也表声。下部金文原作示、王、心。小篆才有巫的或体,用于跳舞降神字形演变:金文、小篆、隶书、楷书、草书、行书、简化字靈简化成灵:同音假借,灵不是在简化运动中生造的,而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就是靈的俗字。
在中国的神话体系中,神、仙、精、灵、妖、魔、鬼、怪,是如何定义的?比如一个小动物,生下来是畜生类,却努力修成了人类,虽然晋升了一级,追求是美好的,但违背了自然规律,可幻化成人却不是真正的人类,称为“妖”。
《说文》:“神,天神,引出万物者也。从示申。”神,神通、神秘、精神,它是一种通达内外的神秘力量,也指生命所具有的精神力量。《玉篇》:“灵(靈),神灵也。”《大戴礼》:“阳之精气曰神,阴之精气曰灵。”灵,神灵、灵通、灵验(似与占卜求雨有关),它是沟通天地万物的通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