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判保险公司赔偿车主损失17540元车修好了,修车厂员工开着修好的车准备返还给车主的朋友时,竟又遇上了交通事故。可保险公司却以车辆还处在维修期为由,拒绝赔付。车主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后,双方解决的方案多种多样,不乏一些当事人双方互相谅解,决定各自负责维修,具体金额由保险公司评估。但是,握手言和就真的代表告一段落了吗?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误以为的“各自负责维修”而引起的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现在只要是有车的朋友,都会选择购买车险,为的就是希望在车辆发生事故遭遇意外的时候能够得到经济上的保障,但是很多车主在车险赔付这个问题上,存在很多理解误区,认为只要买了保险之后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反正一切都有保险来兜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