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评论员防控疫情,每个人都是责任链条上的重要一环。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筑牢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是守护个人健康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也是控制病毒传播进程、统筹防控和医疗服务、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途径。
9月1日,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正处于开展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制定实施“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的关键时期,仍然处于爬坡期、过坎期,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和强大的动力。
新华社北京11月26日电题:抗疫,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新华社记者面对反复延宕的新冠疫情,中国人民同心战“疫”。从奋战在一线的医务人员、社区工作者,到接续民生保障的货车司机、快递小哥,再到自觉佩戴口罩、主动检测核酸,一举一动,都成为织密疫情防护网的一针一线。
作品说明:《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十五条强调,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既是严管更是厚爱。
2022版《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这一条款对于企业“一把手/第一责任人”来说是压力也是动力,而首次在法律层面提出第一责任人的说法体现出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
今年6月为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也关系到千家万户和每一个人的幸福和安康。在安全面前,我们都不是局外人,每个人都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每个人要对自己的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