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钟晓璐罗某某因工致残需安装假肢,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支付了首次假肢安装费用后,便拒绝支付更换假肢费用。5月19日,在第34次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成都中院发布包括罗某某诉某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行政给付案在内的4起成都法院司法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驻马店网讯(记者 李杨)5月7日,市残疾人就业综合服务中心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上蔡县为假肢需求残疾人进行免费筛查、评估和现场取型。“真是太感谢了,制作安装一条小腿假肢要几千元,这对于俺的家庭是一笔不小的负担。还好有残联的免费活动,真是帮了俺大忙。”上蔡县的老张说。
“每一个案件都是一件让当事人印象深刻的往事,而调解就是我书写公正、促成双方握手言和的方式。在法律的框架内,寻找那道能让双方都感受到公平与理解的光,是我作为法官的使命与担当。”文峰区人民法院宝莲寺人民法庭负责人翟艳超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