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中旬,韦某到新圩司法所反映现贺巴高速公路征用到其娘家的林地10亩多、水田1.4亩多,所得征地补偿款约有44万多,其哥和弟媳等人则认为该征地补偿款出嫁女两姐妹没有份额,双方因此产生纠纷,请求司法所调解。
南都讯 记者郭若梅 刘嫚 发自北京 现实中农村妇女权益更容易受到侵害,为此,4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妇联会同全国总工会发布典型案例,纳入两起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的典型案例,包括支持村民向娘家取回名下“口粮地”的承包经营收益和相关权益,以及检察机关向街道、乡镇政府发出检察建
古代有句古话“嫁出去的女儿会泼出去的水”。女儿一旦结婚,女儿就不能再参与她家的很多事情。虽然现在随着我们国家的发展,人们不再有这种传统观念,但是对于一些权益还是有很多争议。在很多农村的发展过程中,农村已婚妇女会被默认迁离户口,那么她们本该享有的权益也就没有了。
4月26日下午,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乡村振兴·与法同行”司法助力乡村振兴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一批司法助力乡村振兴的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汪某琼母子诉某村委会、村民小组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备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