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换轮胎按每个 50 元计收;解刹车按每轴 50 元 计收。 8.被救援车辆的停车看护费执行各市收费标准,但空车不得超过 30 元/ 车·天,载有货物车辆不超过 35 元/车·天,单独货物不超过 2 元/吨·天。
在高速公路上遇到车辆故障或事故,需要救援时,往往会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收取高额的拖车费用。这时候,很多人会感到困惑和无助,不知道该如何应对这种情况。本文将为您介绍一种有效的方法,让您可以避免被“天价”拖车费困扰。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为什么会出现“天价”拖车费。
一位女司机开车回家过年在高速路上抛锚,在网上搜索救援信息后被骗3000元,幸好民警及时帮助追回。根据网传视频显示,在一处高速公路收费站前,民警正在“咆哮式”打电话:“我们是四川公安,你收人家钱之后你帮她打了122,但是那个施救公司来施救,也是收了费的。
大众网记者 郭九涛 滨州报道近日,多家媒体发布的一则关于重型半挂车在秦滨高速公路大桥上被大风刮倒侧翻,车主申请救援被收取2.1万余元的新闻引发广泛关注,网友对救援收费标准和相关行业管理产生质疑,对此大众网记者进行了采访。
本报讯 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近日下发《关于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确定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车辆救援服务正常运行。 明确服务收费范围。
山西晚报讯(记者 郝原良 张磊)10月29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近日我省发布了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拖车服务按照作业里程计费,10公里以内的作业里程按照基价收取,10公里以外的作业里程实行加价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