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洮南市村民黄德义私搭浮桥被判刑一事,今天迎来最新进展,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依法定程序对该案的申诉立案。事情最初要追溯到2014年,为方便村民过河,黄德义和亲友在河上用铁壳船搭建了一座浮桥,向过桥人收取一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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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省某地村民黄某私搭浮桥被判寻衅滋事罪一案引发关注。据报道,黄某在洮儿河边长大,这条河让村民的日常通行极为不便。黄某家有兄弟五人,祖上都以摆渡为业。2014年,黄某焊了十三条铁皮船,搭建了一座固定浮桥。2018年10月,当地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罚款并强制黄某拆除浮桥。
前言:鲁班要感谢自己生在了旧社会,不然在新社会他会因为私自造桥,全家被抓判刑。中文:这事儿还要从2014年说起,黄德毅是一名当地教师,为了学生和自己出行方便与亲友共同建设了一座桥,桥用十三条铁皮船搭建,总投资超过十三万,而后为了方便相邻,对选择通过的村民路人和车辆,收取1-10元不等的过桥费,相比较绕路70公里来看,很多人还是更倾向于缴费过桥,他以为自己做的是好事,可以让出行的群众有多一种选择,但水利局明显不这样想,在桥建好的第二年,水利局就判定其“非法建桥”,判罚不是目的,目的是罚款,在随后的2015年和2016年两年里,黄德义选择每年给水利局交1万元“罚款”,以保证桥和自己的安全。
“除了我家里五岁的小孩,还有正在上学的孩子,其他人都被判刑了。”黄德义为解决村民“渡河难”的问题而私自搭建浮桥并收费,致一家18口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刑,浮桥也于2018年被强制拆除。近日,吉林白城洮南市振林村村民黄德义一家的遭遇引发舆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