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福建1月29日讯(通讯员 张瑞珏)拾金不昧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如果想着据为己有、不归还,这不仅显示了公民道德的缺失,更是一种违法行为。近日,福建省晋江市就发生了这样一件捡钱包不还的事,经由民警教育,捡包者终于将钱包交出。
来源:【运城日报-运城新闻网】一市民咨询,她8年前捡到一个钱包,包内有银行卡、身份证及现金,如今将钱包交于派出所,并找到失主,能否向派出所索要拾金不昧荣誉证书?运城市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员答复,市民拾金不昧的行为应该鼓励,但公安机关没有颁发荣誉证书这一职责。
□梁勇在山东青岛,两位女大学生外出游玩时捡到一个包,包里有不少黄金等贵重物品,于是选择第一时间报警。经清点,包内黄金超500克,价值40多万元。最终,民警联系到了失主,物归原主。(9月24日央视新闻)两位姑娘拾金不昧,道德高尚,连央视都为她们点赞。
今年2月7日,从西安到铜川办事的李先生在一家面馆吃饭时,不慎将一个装有百万元工程合同及身份证、私章等物品的黑色提包丢失。他张贴寻物启事后,当天就有人给他发短信说捡到了包,但因为报酬未谈拢,至今李先生仍未拿到自己的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