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冯靖雯 陈郑伊 秦钰玺18岁的姜甲儒在法庭上直面入室抢走并贩卖他的嫌犯。这一刻,他不再是18年前那个无助的婴儿,他可以主张自己的命运。4月2日上午9:30,山东“入室抢婴贩卖案”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4月2日,“入室抢婴贩卖案”将在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06年12月4日凌晨,8个月大的姜甲儒在爷爷奶奶家,被3名男子翻墙进屋抢走。2024年1月,买家曾某、翻墙抢小孩的吕某等四人被公安机关分别抓获。
4月2日,“入室抢婴贩卖案”在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抢18年的孩子”姜甲儒参与庭审。公诉机关认为四人应以拐卖罪追究刑事责任2006年12月4日凌晨,8个月大的姜甲儒在爷爷奶奶家,被3名男子翻墙进屋抢走。2024年1月,曾某、吕某等四人被公安机关分别抓获。
山东“4人入室抢婴案”于4月2日上午九点半在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审理,4名被告人被控“拐卖儿童罪”。姜甲儒及父母、哥哥一起出席了此次庭审,母亲乔守芬表示,孩子被抢造成整个家庭承受了巨大痛苦,希望人贩子被判死刑。庭审大约进行了9个小时,当庭未宣判。
4月2日,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 “入室抢婴案”,受害者姜甲儒将出庭。“因为这件事,孩子爷爷后来一直生活在痛苦中,患上重病去世。人贩子给我们家庭造成了这么大的伤害。”4月1日,姜甲儒母亲乔守芬在山东泰安接受上游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希望4名人贩子受到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