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法院一审判决刘鑫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这一判决结果,江秋莲的代理律师黄乐平表示,他们此前依据事实判断,在确认诉讼请求的时候,提出精神赔偿是30万元,这个主张是比较合理的,法院判决对方赔偿20万的金额也比较高。
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