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借贷关系发生在微信等聊天软件上,导致后期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无法提供关键证据,仅有一些微信聊天记录,有时甚至无法证明微信聊天对象的身份,给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和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带来很大障碍。
民间借贷中,借款人出具的借条一般是“白纸黑字”,那么,通过网络平台签订的电子借条,可以作为认定借贷合同成立的依据吗?近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关于电子借条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最终认定电子借条具有法律效力,并判决支持了原告要求被告还款的诉讼请求。
未成年人因朋友资金困难,帮助朋友借款15万元,却未能按约定还款。现在借款人已成年,被诉至法院,借条是否有法律效力?借款人是否需要承担还款责任?2019年,17岁的李某结交了一男子曹某,二人发展为恋人关系。
N海都全媒体记者 陈丹萍 通讯员 王琳 黄文胜借款期限尚未届满,原告以被告拒不履行债务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提前偿还借款,被告以原告未实际交付借款为由拒绝履行债务。日前,南安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对原告的诉求予以支持。
日常生活中,借条通常是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最直观证据。但并不意味着写了借条就能万无一失,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借条会被认定为无效,即便手持借条也未必会受到法律保护。借条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1.明知他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2.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后再借给他人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