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杨晶)骑电动车上高速还敢逆行,被撞了不仅自己受伤,还要承担事故主要责任。11月28日,高速交警通报了这起事故。11月26日晚,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队十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元朔高速发生一起碰撞电动车的交通事故,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视频来源:法治进行时)近日,北京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被告人方某驾驶车辆逆向行驶,从路边的两轮违停的面包车中间穿过,与正常行驶中的谢女士的车辆相撞。监控录像显示,事故发生时,谢女士未佩戴头盔,导致撞击后头部着地,造成重度颅脑损伤,最终导致她失去了意识并送往医院。
湘潭在线5月19日讯(湘潭晚报记者赵明 通讯员 胡晔婧)“拐着拐着,就到别人车道去了,想着也没多大的事。”因为一时疏忽,湘潭县中路铺的马女士摊上大事了。5月17日,湘潭县交警大队认定,她在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5月初,马女士的母亲让她去河口镇的亲戚家取点东西。
近日,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一则案例,今年9月,黄某娥(佩戴安全头盔)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搭载儿子麦某成(未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至海口市秀英区秀英大道与白水塘路交汇路口的西往南右转弯道处时,适遇黄某敬(穿拖鞋)驾驶小型轿车绕道行驶而至,两车发生碰撞。
近日,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一则案例,今年9月,黄某娥(佩戴安全头盔)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搭载儿子麦某成(未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至海口市秀英区秀英大道与白水塘路交汇路口的西往南右转弯道处时,适遇黄某敬(穿拖鞋)驾驶小型轿车绕道行驶而至,两车发生碰撞。
为图一时方便无视安全,在小区内任性骑行酿事故。近期,广东省始兴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在小区内逆向骑行引发的纠纷。官某与陈某居住在同一个小区。某天,陈某骑自行车在小区内逆向行驶,与驾驶二轮电动车正常行驶的官某发生碰撞,导致陈某、官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
4月12日有网友向三亚交警举报一辆车牌号为琼BK**95的机动车在三亚某高速互通路段逆向行驶该逆行车辆的行为极其危险对高速公路的行车秩序构成了严重的威胁三亚交警立即传唤当事人黄某雅并对其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处罚结果:驾驶人黄某雅因高速公路上逆行三亚交警依法处以记12
扬子晚报网10月19日讯(通讯员 祝隽 记者 陈咏)两辆电动车没有发生碰撞,一辆车因避让而摔倒,车主受伤,另一辆电动车车主是否需要担责?记者19日从扬州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一起刚刚认定的事故:没撞人同样要承担责任。
来源:北京晚报 很多人,为了图省事儿,将车辆随意停在路口、人行横道或者是非机动车道上,殊不知违停不仅会面临交通违法处罚,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还可能需承担民事赔偿。据法治进行时,方女士的一次逆行,就导致了两个家庭的悲剧。